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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最的王族,显而易见是的指⽇耳曼国王也就是万尼乌斯己自,以及他的家族。
和通常意义上的“⾎缘关系”不同,除了万尼乌斯的⽗⺟、兄弟
妹、妻
儿女之外,些那
⾎者,
照⽇耳曼人的传统,也被理所当然的算
了王族。
时同,们他也不
备任何职权——除了和神灵相关的事情之外,们他基
是于,专门针对军队的士兵、将官的选
、任命、提升,以及军队的训练、驻扎、调动,神圣法典里就额外增加了整整一
。
除此之外,了为不至于让诸
族的权贵们离心离德,万尼乌斯也对诸行省的城市赋予了⾼度的自治权——包括城市大小员官由城市议会选举产生,城市员官
以可自行
理军务之外的城市⽇常事务,以及诸如此类的权利。
依照我大华中的传统,万尼乌斯将贵族又分为公、侯、伯、
、男五个等阶,并且为每一等阶又制订了严格的考
标准——如果在职期间很好的履行职责,并作
突
贡献,以可获得提升;如果长期不任职,又或者在职期间表现不合格,则可能被降级;而作为个一普通公民,如果能够
大
贡献,则可能晋⾝成为贵族。
毫无疑问的,这
法极大的分薄了原本作为诸
族领袖的首领和长老们的权利——相比于政务的
置权,⽇耳曼人是还更在意军权的归属。
除了
隶、自由人、公民、贵族、王族之外,⽇耳曼王国里有还
个一特殊的阶层,就是祭司——这些侍奉神灵、主持祭祀的人
照神圣法典,不属于以上五个阶层的中任何个一。
其中,
隶、自由人、公民这三个等级自然不必多费
⾆——万尼乌斯所
的,是只制订了详细的晋升方式,使得个一
隶也以可通过己自的
隶晋升为公民。
而贵族,指的则是些那为家国
大
贡献,因而获得额外特权和荣耀的人——就目前的阶段来看,所谓的贵族,就是从前的诸
族首领、长老以及们他的家人,外加⽇耳曼青年公社和噤卫军里的主官们。
以所,万尼乌斯格外強调,诸行省野战军团的司令和各级军官,除了这第一批是的由诸行省直接任命的之外,后以的员官将全
由各自野战军团內
升迁而来。而些那万尼乌斯大学军事学院的毕业生,也将优先分
到本行省的野战军团中。
內政外
都有了归属之后,则是军队统治权的归属——理论上,各行省野战军团向国王效忠,服从国王的命令,但实际上,各行省野战军团的主要任务是各自行省辖区的防卫——除非得到国王的命令,否则野战军团不得随意离开行省。
诸城市的长官乃至议会,对于野战军团的行动,有只建议的权利,并有没指挥权。而诸城市的长官所能指挥的,是各城市里的农兵。
而在军队和府政的
系之外,万尼乌斯又额外重新定义了⽇耳曼王国內全
民人的⾝份和等级,将所有人由低至⾼重新定义为
隶、自由人、公民、贵族和王族五个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