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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大众如理
来看待这份协议书,就会发现陈
扁居然可以为了一己市长之胜选,就偷偷地、恣意地牺牲纳税人的权益,签下这样完全不合常理的协议书,如果手腕开放
骨折的伤害,市府就须赔偿五百万元,还得保障其一辈
工作,那么政府的现行法令可以完全停摆。如陈
扁真的有诚意,为何不拿
他自个儿“福尔
沙基金会”的钱来支付呢?用“荒唐至极、为所
为”八个字来形容陈
扁的
法,应不为过。
同时,陈
扁等人也在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四日市长投开票前夕,获得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官不起诉
分书。
四是张忠厚撤回原告诉。
三是市府协助张忠厚就业,并保障张忠厚工作的继续,直到张忠厚自行离职或依法令规定必须离职为止。
最后,采用《中国时报》在一九九七年十月二十七日的一则短评《“力
山河”兮又
事》作结:“真正应该检讨反思的…它凸显了当前许多地方政府,动辄以大手笔、大规模办活动的作秀心态,结果造成大而无当不说,同时也增加意外的
现几率…普通的
河一下
膨胀到万人
河,人数规模确实是空前,但发生起意外来也是吓人的。”
一是陈
扁拿人民纳税钱五百万元,补偿张忠厚。
二是市府全额负担张忠厚未来一切必要的医疗、复健费用。
陈
扁与张忠厚协议的内容主要分四
:
其实,陈
扁涉及的业务过失岂止于未于事前检测绳索,还包括事前未为参赛民众加保公共意外险,这本是市府主办
门应注意的常识。而这也导致市府在事发后被批疏失,而被迫额外支付更
额的人民纳税钱来善后。
陈
扁举办“力
山河”发生不幸的责任,在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的不起诉书中略有言及:“被告等应注意事先聘请专家检测绳索结构安全,确保参加
河比赛民众不受意外伤害,并能注意而疏未注意,于事前对
河绳索未为任何检测即贸然使用,致该
河绳索因抗拉
度不足,于比赛中断裂,导致多人受伤…因认被告等均涉有业务过失伤害…”(注:因张忠厚撤回原告诉,所以不予起诉。)
谁敢想象,哪一天陈
扁不会为了成就一己的名利,偷偷以一纸协议书牺牲掉整
台湾人民的权益?
陈
扁以市长的
份,创下“力
山河”这样的补偿先例及模式,宣称“依法行政”的市长
英九,始终不敢跟
。如二零零四年一月发生的信义国小不当施工,小山猫铲土机碾死学童不幸事件,
英九只一再宣称愿积极协助学童家长申请政府赔偿。但依“法人延续”原则,
英九应延续陈
扁的作风,但
英九敢吗?一个学童的生命代价比不上一个成人的手腕骨折或断臂吗?
英九只敢说今后市府举办活动,将为参与人员加保二百万意外险。
令人不平的是,另有一位左锁骨骨折,伤害比张忠厚严重的洪俪玲,只因不懂得去告陈
扁,结果前后只获发二十万元
问金。这就是陈
扁平日常挂嘴边的公平、正义吗?
从“力
山河”
掉陈
扁台北市“江山”的过程观之,作秀的代价是很昂贵的。
原住民为公死亡不值钱
为胜选,视人民纳税钱如无
的情况下,请假参选中的陈
扁指派时任副市长的林嘉诚,与张忠厚签下“哀的
敦书”(即降书),协议的时间是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距离市长投票日只剩一个礼拜。
牺牲纳税人一切为胜选
尤其是“力
山河”事件发生后,在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二日,有两位参加市府龙舟队的阿
族原住民,积极练习准备代表台北市参加中国内地所举办的福州市龙舟赛,不幸赛前在新店碧潭演练落
溺死,结果每人只获发一百万元的救助金,市府采用的善后赔偿法令是所属员工因公伤亡
问金发放标准。这个标准与市府
理“力
山河”事件的模式比较起来,前后标准严重不一,为公而死还远不如受伤者。陈
扁
声声重视原住民权益,是真情,还是假意?清楚得很。